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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该不该受保护
http://www.dsblog.net 2007-11-14 12:03:48
就在政府积极组织打击传销并屡屡破获大案的时候,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又冒了出来??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究竟要不要保护?一些声音是,传销违法,参与者咎由自取,没有资格谈赔偿;另一些声音是,传销受害者不同于传销组织者,应当区别对待。本刊特邀请部分法学专家和业界观察人士,对此各抒己见。 详细报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执行主任,研究员 常纪文
- 常纪文:政府有义务保护无辜传销受害者 在修订这些行政法规、规章拟订保护被发展人员的利益时,不仅应考虑被发展人员参加传销组织时的主观心态,还应考虑他们参加传销组织后的表现,看他们是否具有转化为传销积极分子的事实。 详细报道>>
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直销法研究中心主任,执业律师 陈泽岳
- 陈泽岳:可参照多部法律法规保护传销受害者 一个参与传销者,可能已经被骗得倾家荡产,在这个时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对其做出2000元以下罚款,这不仅不能保护该受害者合法权益,而且可能将其逼上绝路。 详细报道>>
《中国直销》执行主编 金云义
- 警惕“参与传销不受法律保护”的潜在危害 作为监管成本极小化和打传受益最大化的地方政府,极可能在传销企业发展初期放任其做大,然后再打击之,将巨大的传销成本转嫁给受害者。 详细报道>>
资深独立直销研究人 甄 刚
- 甄刚:唤醒自我保护意识才是避免受害的根本 在欧美等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里,公民可能更注重法律咨询,他们在进行投资之前会先了解公司的背景和他们的经营方式是否合法;而中国人则把投资当成一种类似麻将牌一样的赌博,他们冲着暴利而去,不管最后是赔是赚。 详细报道>>
资深直销行业观察人 庄 芒
- 庄芒: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凭什么要受保护 如果国家真出台保护传销受害者的经济利益的政策,那传销组织又多了一条冠冕堂皇的骗人理由:“这个项目是受到国家保护的,你早参与早赚钱,要是万一项目没有做起来,国家还要保护你的经济利益,不会让你吃亏的。人傻,钱多,还不快来?” 详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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