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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举办新闻发布会 解读保健食品行业新规

http://www.dsblog.net 2019-08-21 10:20:26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孙梅君:近两年来,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保健食品问题,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从产品注册到日常监管、抽检监测、案件查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9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近6万件,货值30多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34起典型案件,对违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近期,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上海葡萄王公司违法生产保健食品案件,行政处罚1100万,就是专项整治查办的一起典型案件。另一方面,严格上市产品标准,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要大力推进注册备案“双轨运行”,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质量效率。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针对保健食品领域的突出问题,《意见》要求“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总局已经制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总的考虑是,标本兼治、产管并重、综合施策,通过整治、规范、提升,促进保健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今天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是其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目前,还有两个文件已经上网公开征求意见,一是关于调整完善保健功能声称的文件;二是关于修订检验评价技术规范的文件。我们将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完善,成熟以后及时发布实施,为提高上市产品质量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们还有一系列措施将陆续出台。一是制定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二是有序开展换证清理工作;三是加强生产许可审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体系检查;四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添加、非法销售、制假售假的黑窝点,重拳打击、决不手软,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五是持续开展“五进”科普宣传,引导科学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公益广告在广电部门的大力支持正在广泛播出,欢迎大家广而告之。让我们共同努力,打一场维护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
  这里,我想利用这个机会作一个科普宣传。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身体需要慎重选用。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病人,如果食用保健食品,应当咨询医生的意见。为少年儿童、孕妇选用保健食品,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切不可盲目选用。
  这里,我也要代表总局特别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我们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中,有一些就是来自媒体朋友们发现和提供的线索,有的还是记者朋友历尽艰辛、暗访卧底发现的问题,这样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些年,媒体的参与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力量;食品安全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希望媒体朋友们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12315举报。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必须“零容忍”。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和第一位的任务,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惟有努力、努力、再努力。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于军:谢谢大家的提问和各位嘉宾的回应。因为时间关系,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感兴趣的话题,欢迎大家会后与我们联系。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今天将正式公布,请各位媒体朋友广泛宣传报道,让广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规定;让广大消费者真正了解“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避免上当受骗。再次感谢大家参加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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