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层次计酬方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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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直销是一个得到了广泛接受的概念,即公司因为直销商在市场推广和其它销售支持服务方面的有价值的劳动,将其酬劳与由他所建立的销售团队的业绩挂钩。在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的销售并不是层层转卖及层层加价的,产品实际上只销售两次:即从直销公司到直销商,再从直销商到最终用户。根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统计,美国80%的合法直销公司均采用了多层直销的计酬方式。
[@more@]1、多层次计酬方式存在是合理的,体现了“按劳取酬”的原则
推销员在培育、带动销售团队方面所付出的劳动,对企业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奖励,他们的劳动积极性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强制规定销售员不论从事何种劳动、付出多少辛苦,创造多少价值,他的报酬都不能超过其个人直接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这不仅剥夺了推销员“按劳取酬”的权利,也明显不符合中国中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关于保护合法劳动收入的原则。
因为他们基于经验、知识,付出了有价值的劳动,理应从公司获得报酬与奖励,他们的合法收入理应得到承认和保护。
多层次直销是一个得到了广泛接受的概念,即公司因为直销商在市场推广和其它销售支持服务方面的有价值的劳动,将其酬劳与由他所建立的销售团队的业绩挂钩。在多层直销体系下,产品的销售并不是层层转卖及层层加价的,产品实际上只销售两次:即从直销公司到直销商,再从直销商到最终用户。根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的统计,美国80%的合法直销公司均采用了多层直销的计酬方式。
其实,多层次计酬制度和传统公司因为销售经理们在培训和领导下属方面的努力向其支付报酬在性质上是相同的。
2、 多层次直销是世界直销市场主流模式
据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统计,其属下公司85%均采用多层次直销模式,并且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均获得了良好发展。据统计,在全球直销市场,2003年直销市场总产值为 万美元,其中绝大部分是有多层次直销公司所创造的。
3、 一些采取多层次计酬方式的企业在中国所获得的成功经验表明,多层次计酬方式不但不会引发社会问题,还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自1998年中国禁止传销经营活动以后,又批准十家转型企业可以采取“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继续运作,尽管后来部分公司因种种原因几乎退出了中国市场,但如安利、完美、玫琳凯等公司通过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市场的模式,这几年获得了长足发展,例如安利去年销售额为170亿元,其他一些企业如南方李锦记、如新等尽管并不是转型企业,但同样获得了良好的发展,不但企业得到了成长,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例如为国家缴纳了大量税收,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财物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同时也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4、 转型企业在中国的经营经验也可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中国政府禁止传销经营活动以后,获准转型的企业和部分其他直销企业(例如如新、南方李锦记)均在积极摸索一条适合中国市场的直销道路,采用“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通过不断的创新,已经改变了直销模式在国际上的一贯做法,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并且也没有引发社会问题。
这些事实证明,这些企业摸索出来的直销经验,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是符合中国直销市场发展的,同样是“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直销立法中,这些企业所获得的经验同样可以借鉴。
当然,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我们没必要因噎废食,这些问题通过国家的严厉监管和企业的自律相结合,应该是可以解决的,因为那些问题毕竟不是原则性问题,相信经过各方努力,特别是在直销法规出台后,这些问题均会得到很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