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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有近6000人进入职业打假异常名录

http://www.dsblog.net 2024-05-13 12:02:08

  近年来,“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牟利性职业打假群体不断壮大,并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关于规制牟利性职业打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后,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全面梳理了在规制牟利性职业打假方面的工作经验、方法和措施,并积极吸纳提案建议,从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全文刊发提案答复全文供各地参考借鉴。

 

 

  黄挽澜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制牟利性职业打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近年来,“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打假群体不断壮大,并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的特征和趋势,其活跃场所也逐步从线下向大型电商平台等线上市场转移,特别是“全国12315平台”上线后,职业打假群体有了更为便捷的反映渠道,投诉举报量持续上升。
  职业打假群体充分利用惩罚性赔偿规则,专门购买涉嫌违法(或者瑕疵)的商品,并通过直接向商家索赔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等途径,要求三倍(一般商品)或者十倍(食品)赔偿。如果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令其满意,职业打假人便通过反复的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纪检监察、信访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骚扰施压。
  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共收到各平台热线投诉举报83.7万余件,根据投诉举报内容分析(就同类问题多次提出投诉举报),职业打假群体投诉举报约占8%。同期长宁区人民政府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372件,依法受理590件,其中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232件,占比39.3%,受理量排名第二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结长宁区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118件(含上年存案),其中长宁区市场监管局31件,占比26.3%,审结量同样排名第二位。
  涉市场监管领域的复议诉讼案件,大多集中在网络消费领域,第一大案由为投诉举报,主要表现为申请人对市场监管局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或投诉终止调解不服。申请人为高度疑似牟利性职业打假人的案件占比接近70%。此类案件往往举报内容复杂、争议化解难度较大,95%以上纠缠于商品宣传用语、标识标签等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稍有不慎即容易造成风险隐患。
  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不仅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且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纪检监察、信访等权利被滥用,大量挤占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在食品、广告等领域,甚至出现“造假”式的索赔和举报行为,已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已成为破坏良好营商环境、市场环境、消费环境和社会诚信的因素之一,亟需各部门联动予以规制。
  因此,接到本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全面梳理了在规制牟利性职业打假方面的工作经验、方法和措施,并积极吸纳提案建议,从而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更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为维护良好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牟利性职业打假治理。


  (一)深化协作联动,推进职业打假异常名录的跨部门共享和应用
  一是更新完善投诉举报异常名录。根据2022年7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关于“市、区相关部门制定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规范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投诉举报人购买商品数量、“即买即退”情况、投诉举报数量、索赔金额、复议诉讼数量等因素,甄别、汇总了近6000人的职业打假异常名录,并明晰了这些职业打假群体聚焦的商品/服务类别和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投诉举报处理中,严格落实投诉实名制,注重核实投诉人身份信息,对梳理出的职业打假群体,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更新,确保异常名录常用常新。
  二是推动名录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和应用。继续落实《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关于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维护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有关“鼓励公益性职业举报行为,规范和治理影响营商环境的私益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精神,积极推进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应对的跨部门协作,形成规制职业索赔的合力,源头上压减相关诉求数量。依托建立的职业打假异常名录,积极做好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法院、检察院、热线办、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扫黑除恶举报线索核查、案件审查定性以及滥用投诉举报权甄别规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查和容错、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积极争取支持,降低投诉处理面临的考核压力,强化风险防范。

来源:上海长宁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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