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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行业巨头聚龙城:规范直销立“军令状”

http://www.dsblog.net 2006-03-05 10:57:12

    
    2006年3月1日。
    
    这一天,是《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的第189天。
        
    这一天,完美、安利、玫琳凯、南京中脉、南方李锦记、天狮、雅芳、欧瑞莲、如新、康宝莱10家行业巨头齐聚常州,就《条例》出台后,如何规范经营共商大计。
        
    风雨过后见彩虹,面对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法规,企业如何对现有的运营方式进行检视和调整?如何破茧重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又如何从严监管,引导直销业真正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一切尚待时间考证。
    
    完美、安利、玫琳凯、南京中脉、南方李锦记、天狮、雅芳、欧瑞莲、如新、康宝莱,个个都是保健品和化妆品的行业大鳄。业内领头羊齐聚龙城,昭示着业内一场变革正在风起云涌。
        
    这些行业大鳄中,雅芳已获得首家直销牌照。尽管已获得了通行证,"雅芳"仍不敢丝毫懈怠。"雅芳"企业事务区域副经理韦春宇表示,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坚决支持政府管理直销行业的各项举措。尚未获得通行证的其余九家企业则紧锣密鼓,调整企业各项政策,以适应新的直销立法。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江苏/河南公司总监高晓明表示,公司已将产品标价全面调低20%,并调低营销人员获得销售销金的业绩指标。其余各家企业则纷纷表示将加速建设服务网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对销售队伍规范管理。
    
    众巨头或是已获得直销牌照,或在为此积极准备,尽管措施不同,口径却惊人的一致。他们庄重承诺:全力贯彻直销法规定,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工商执法部门的规范市场行为,服从工商部门的指导,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次聚会,对企业而言,是展示公众形象的良好契机,对公众而言,则破除了长久以来对直销的误解,产生的社会效益,难以估量,而这,得益于我市工商部门的牵线搭桥。对此,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助理调研员陈正福谈了自己的看法。《条例》出台前,直销业一直深陷法规不明、管理混乱的尴尬局面。大众常把"直销"与"传销"混为一谈,此次直销立法,首次在二者之间划定了明确的分界线。破解公众迷局,为规范企业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工商部门义不容辞。
      
    为传销提供“舞台”?罚!
        
    据悉,迄今为止,国内申报直销牌照的企业多达5000多家,而首批取得经营 
           
    许可证的不超过50家。拿不到直销牌照的企业占了绝大多数。据业内人士预测,其中,有小部分会觉得拿牌无望转型其他经营模式,但大部分企业不会轻易言退。对工商部门而言,这些拿不到通行证又对直销"情有独钟"的企业,才是监管的真正难点所在。
        
    常州市工商局天宁分局负责人傅正平对此深表担忧。天宁区辖区内共有30家酒店、宾馆,大多具有大、中型会议室、活动室,为传销人员所觊觎。以往,酒店受经济利益驱使,盲目出租场所。传销人员在店内出入,组织集会、虚假宣传、骗取参加者交纳高额入门费,遂成传销“重灾区”。工商部门虽有心监管,但因无法可依,因而屡禁不止。据他预测,《条例》出台后,部分企业拿不到通行证,会走“由明转暗”、“地下活动”的“曲线”政策,到时,目光可能再度瞄准能提供"活动舞台"的酒店、宾馆。
        
    为防患于未然,2月27日,天宁工商分局召集辖区内的30家酒店、宾馆,细陈利害。原来,店方认为,顾客需要活动地点并支付租金,酒店提供场所,天经地义,与法无涉。但《条例》出台后,对为传销提供“舞台”的行为,坚决说“不”!《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凡是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无论是明知还是应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越雷池者”代价巨大!工商部门提醒:酒店方应绷紧脑中的安全弦。设立专人负责制,出租会议场所前,对租用会场的对象(客户)核实相关资料,向客户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具单位介绍信。凡是直销企业租场培训的,必须出具直销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介绍信,让对方提供会议内容、时间、议程、人数、以及查验授课人的资格证书(留复印件)并将上述资料复印备案。
     
    如何监管?摸着石头过河!
        
    两个《条例》都将打击和监管的重任落实到了工商部门。对此,常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监督处处长何平指出:从无法无序到有法可依,从专司打击变为监管和打击并举,是飞越,更是挑战。
        
    《条例》的出台为工商执法提供了更为充足的依据,但何平的眉宇间仍满是沉重。“一切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在何平看来,直销立法后,与非法传销的斗争仍将长期存在,甚至会经历一个相当长的阵痛期。在他眼里,直销与非法传销有如一母双生,一部直销成长的历史,就是直销与非法传销博弈的历史。事实上,一些直销企业也可能大打擦边球,在法律的缝隙间寻找到传销的舞蹈空间。到时,"传销"究竟会幻化成何种面目出现,谁也不能断定。不过,企业自律加上社会监督,经历了阵痛期后,合法的、真正以直销模式从事经营的公司,最终会占领整个市场的主要份额。
        
    “既然法律给了执法者准绳,恰当运用这条准绳,即让直销良性发展,又使非法传销无法死灰复燃,不仅考验工商部门的执法手段,执法智慧,更是工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何平如是说。
来源:常州龙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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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2006-03-07 10:50:36   投诉 支持(1273)
    正确认识直销是好的事情,可那些以直销的名打着连锁销售,以3800元为起点成为加入成员的条件,接着就可以发展自己的业务员。3800元得到的是西服或化装品但不是往下传或卖是自己用或送人,每加入者都有自己的那一份不允许往下卖,请问这是合法的吗??与直销区分在哪!: tjh_sich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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