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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事直销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http://www.dsblog.net 2007-05-22 09:54: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询问,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是否即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现答复如下:

  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商务部关于答复涉及直销业有关问题的函》(商资函〔2005〕98号)及《商务部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6〕115号)的有关规定,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应自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并向出具服务网点方案认可函的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核查。核查结果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后,直销企业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因此,仅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只有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后方可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企业备案情况可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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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2楼, iih 2008-04-01 15:44:48   投诉 支持(1630)
    贵州红跃集团是直销公司吗?
  • 第1楼, 不明白 2007-05-23 17:46:14   投诉 支持(2468)
    既然“仅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尚不能从事直销经营活动”,那对那些一拿到牌照就大张旗鼓掀起直销浪潮的公司为什么不闻不问呢?看来商务部不应急于发牌照,而应对申报直销的企业先核查其服务网点的规划和实施情况,然后再发牌。或者在核查无误后再公告那些企业从那天起才可以启动直销经营活动。真不明白象雅芳、如新、安利、玫琳凯......现在的经营活动哪个违规,哪个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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