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企业赶场厦门会议 直销法草案今亮相
http://www.dsblog.net 2006-02-07 15:51:31
外界关注已久的厦门直销研讨会今天上午将召开。记者了解到,22家有直销背景的企业总老已于昨晚前陆续抵达厦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保健协会等行业协会均有人到场。在这个由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举办的峰会上,有关中国直销立法的草案终于亮相。一位熟悉草案内容的人士透露,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的重点仍落在外资直销企业准入门槛的条件。他同时肯定,现场一定会出现碰撞;但鉴于与会企业都非常希望中国直销及早正名,因此即便其中一些条件比较苛刻,草案也会被基本认同。
并未排斥内资
早前一直有一种说法,认为从参会企业的结构可以初步窥出中国直销市场的首发阵容。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拿到大会入场券的企业有22家。美国宝健、仙妮蕾德等共16家外资企业被邀请参会。其中,1998年“31号文”十家被允许在中国以“店铺+推销员”模式开展业务的转型企业代表参会则早在意料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6家内资企业首度现身。据此,我们可以推测,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将会同时兼顾外资和内资。这6家内资企业是大连珍奥核酸、福建福龙公司、北京的中国新时代健康产品公司以及天狮。
虽然直销立法源自中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且一度有说法认为内资不大可能拿到直销牌照,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随着直销立法的推进,内资并未被排除在外。有关内资采取什么样的标准将在下一步《直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讨论中得到充实。
重点讨论准入门槛
可以确定的是,商务部此次带来重点讨论的草案名为《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这部草案是拟于今年11月份出台的直销法体系中的一部。中国直销法体系包括《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和《反金字塔管理条例》,前两部由中国商务部制订,后者由中国工商总局起草。
外界所指的直销法草案就是《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这部草案在7月份经过二稿、三稿修改后初步成型,并由商务部带到厦门会议上首次露面,主要讨论的范围涉及外资与内资是否同步开放、注册资本金数额、保证金数额、生产系统及税收等问题。这些问题均属于准入门槛的范畴。而相比一稿,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对产品的限制。据称,今天与企业见面的草案文本中明确了不能进行直销的产品,比如金银首饰、医药产品、国家资源产品等。
不涉及模式之争
外界一直传闻,此次会议将会讨论直销模式。但昨日记者通过知情人士确证,会议的讨论不会涉及模式之争。在《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文称:批准的直销企业必须先开店,允许直销店负责人招聘若干层次的下线直销员。另外,记者在《反金字塔管理条例》中看到:“支付给参加者直接销售产品的报酬比例低于支付给参加者总报酬的50%。”
从以上两句话中可以推测,中国开放直销之初并未限制多层次直销模式。业内人士分析,要求直销企业开设门店主要为鼓励零售,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且便于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从此次参会的22家企业的特点也可印证这点,因为包括安利、宝健、日晖等在内的多层次直销企业仍然占据绝大多数席位。 本报记者
并未排斥内资
早前一直有一种说法,认为从参会企业的结构可以初步窥出中国直销市场的首发阵容。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拿到大会入场券的企业有22家。美国宝健、仙妮蕾德等共16家外资企业被邀请参会。其中,1998年“31号文”十家被允许在中国以“店铺+推销员”模式开展业务的转型企业代表参会则早在意料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6家内资企业首度现身。据此,我们可以推测,中国直销市场的开放将会同时兼顾外资和内资。这6家内资企业是大连珍奥核酸、福建福龙公司、北京的中国新时代健康产品公司以及天狮。
虽然直销立法源自中国政府履行入世承诺,且一度有说法认为内资不大可能拿到直销牌照,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随着直销立法的推进,内资并未被排除在外。有关内资采取什么样的标准将在下一步《直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讨论中得到充实。
重点讨论准入门槛
可以确定的是,商务部此次带来重点讨论的草案名为《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这部草案是拟于今年11月份出台的直销法体系中的一部。中国直销法体系包括《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直销企业管理办法》和《反金字塔管理条例》,前两部由中国商务部制订,后者由中国工商总局起草。
外界所指的直销法草案就是《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这部草案在7月份经过二稿、三稿修改后初步成型,并由商务部带到厦门会议上首次露面,主要讨论的范围涉及外资与内资是否同步开放、注册资本金数额、保证金数额、生产系统及税收等问题。这些问题均属于准入门槛的范畴。而相比一稿,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对产品的限制。据称,今天与企业见面的草案文本中明确了不能进行直销的产品,比如金银首饰、医药产品、国家资源产品等。
不涉及模式之争
外界一直传闻,此次会议将会讨论直销模式。但昨日记者通过知情人士确证,会议的讨论不会涉及模式之争。在《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文称:批准的直销企业必须先开店,允许直销店负责人招聘若干层次的下线直销员。另外,记者在《反金字塔管理条例》中看到:“支付给参加者直接销售产品的报酬比例低于支付给参加者总报酬的50%。”
从以上两句话中可以推测,中国开放直销之初并未限制多层次直销模式。业内人士分析,要求直销企业开设门店主要为鼓励零售,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且便于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从此次参会的22家企业的特点也可印证这点,因为包括安利、宝健、日晖等在内的多层次直销企业仍然占据绝大多数席位。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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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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