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blog.net 文库 » 直销法规 » 山东省外经贸厅:关于规范外商投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认可、核查及加强服务网点认可后期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外经贸厅:关于规范外商投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认可、核查及加强服务网点认可后期管理的通知

http://www.dsblog.net 2008-04-14 12:45:45

 

  (一)严把申报关。

  要重点了解申请直销许可的企业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是否有从事传销的行为,企业保证金有没有被冻结,股权有没有变化等。有传销行为即可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直销企业及其网点进行动态监测,防止出现“三无”(指无人、无点、无信息)现象发生。应责成直销企业本地的服务网点每月定期向本市(县、区)外经贸部门报告,各市外经贸局应于每月月底向我厅报告。主要包括:

  1、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变化情况。

  2、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能否按规定提供有效服务。

  3、直销企业在本地区的直销经营情况、直销员数量、服务网点情况、消费者投诉等。

  4、直销员的日常经营活动和直销培训活动。

  5、直销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情况。

  一旦发生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网点,应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基层部门的沟通。

  1、建立良好的部门会商机制。要加强与兄弟商务部门、公安、工商部门的沟通。如可定期向公安、工商部门通报商务部门服务网点设立、变更情况,并向以上部门了解直销企业及其网点的有无违法行为。

  2、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直销业务最好由专人负责,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联系人:邹晶

  电话:0531-89013593

  传真:0531-89013608

  电子邮箱:6163591@163.com

  二○○八年四月三日

来源:山东省外经贸厅
相关报道
最新评论(共1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1楼, 2008-05-03 14:43:32   投诉 支持(1840)
    选择玄驹露酒,应酬不用愁!!!!09318437849,13209318582
发表评论
登陆后即可发表评论哟!请输入您的: 博客名     密码 新博客注册